从2016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有关经合组织(OECD)《统一报告标准》(CRS)的讨论就成为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热点话题,媒体报道、专家解读,可谓是沸沸扬扬。
那么,CRS到底是什么?跟谁相关?
CRS实行以后一般投资者需要注意些什么?
截止目前,中国版CRS进行到哪个阶段了?
面对CRS全球征税该如何应对?
市面上流传的CRS解决方案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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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尽管看了很多新闻、专家解读,仍然一知半解。为了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CRS,汇总了关于CRS的科普文章,为大家提供参考。
什么是CRS?
CRS的全名叫做“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它的本质是为了全球性的抵制偷税漏税而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自动报告财务信息。
其目的是要求A国的金融机构识别出在A国持有但属于B国的税务居民的金融资产,并将这些资产报告给B国。然后,B国会查看该税务居民是否已为这些资产报税,且是否已支付由这些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及所得的所有税项。
很多人担心以后要多交税,其实它只是一种对金融账户的申报规矩,而不是一种税法。至于以后要不要交税,交多少?这些都是未知的。而且CRS对大多数人是没有影响的,只有那些拥有海外资产的高净值人群才需要关注。
CRS具体对哪些人有影响?如何申报?
这些最新进展需要关注
从去年开始,全球征税就已经开始蔓延,作为CRS主要加入国之一,今年以来我国的CRS进程也在有序开展。
以下是我们2017年以来的CRS进程的重要事件节点:
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2017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7月份以来,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以及中信在内的10余家银行,先后发布公告,要求存量非居民客户(即于今年7月1日前在银行开立过存款账户、银行卡、国债等的客户),从柜面或手机银行端等签署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场针对非居民金融账户的尽调摸底,已经在我国银行业大规模有序铺开。
2017年12月18日,央行、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CRS进入了实操阶段。
2017年12月19日,中国大陆版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正式宣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门户网站正式上线,中国在CRS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方面又再进一步。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根据我国CRS合规时间表,还有以下几个关键时间点值得关注:
2018年6月30日前(预计),完成向国税总局的首次信息报送,并在以后年度每年定期向国税总局进行信息报送。2018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其余所有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其中的非居民账户。这里存量客户与新客户区分的时间点为2017年1月1日。
如何应对CRS?有哪些误区?
去年以来,尽职调查步步紧逼,目前大量注册在CRS交换辖区,且没有关联在岸企业的离岸账户被银行催促销户,据悉超过50%的BVI公司离岸账户被关闭。随着CRS相关政策在我国得到落实,意味着国内高净值人群在海外的资产将不再隐蔽,为避免财富“裸奔”,他们纷纷寻找解决方案。
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所谓的规避CRS的方案:
金融机构协助客户转移账户(例如利用某几类账户不被穿透,把原有需申报账户换个马甲)
假身份
向非参与国转移资产
在原参与国套用架构造假, 转移资产 (把非居民账户篡改为居民账户而避免识别)
兜售不可撤销的零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典型的例如在香港热卖的瑞士某公司产品)
一些参与国金融机构违反对不可撤销信托尽调和申报的规定
但是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错误的规划方案风险巨大,不但达不到想要的效果,而且很可能把自己在海外本来“白”的钱自行洗黑。而且国际上涉及恶意逃税的行为属于洗钱,中国也把CRS申报列入反洗钱体制的一部分,在CRS申报时,如果隐瞒和造假,很可能触犯反洗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