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当地时间7月4日,马耳他司法部发布了马耳他国债投资居留计划最新政策,其中包含众多惠及中国投资人的利好消息,下面我们就对这些利好政策进行一一解读:
一、修改附属申请人定义,取消子女年龄限制。
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及领养子女;
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在递交申请时并未出生或并未被领养的子女,以及在申请后新生子女和领养子女;
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年满十八周岁,未婚,经济不独立的子女及领养子女;
二、关于追加附属申请人,明确追加申请费用
新政中明确规定,主申请人在申请成功后,可以为新生子女或新领养子女直接申请身份;
初次申请时未递交申请的配偶或子女,可以在主申请人申请成功后追加申请,每位家庭成员需支付5,000欧元的政府申请费,并且通过尽职调查。
随行子女在申请成功后组建家庭,可以为其配偶及子女申请身份。每个家庭成员需要支付5,000 欧元的政府申请费,并且通过尽职调查。
随行的其他家庭成员在申请成功后组建家庭,可以为其配偶及子女申请身份。每个家庭成员需要支付5,000 欧元的政府申请费,并且通过尽职调查。
三、取消离境要求
2015版法案对申请人的居住要求为:
申请人不能连续合法居住四年;
而新政取消了离境要求,给很多希望通过在马耳他居住申请欧盟永居的投资人带来了更大的便利性。
四、调整政府申请费
新法案规定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申请费共计30,000欧元,主申请及其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每人5,000欧元。
五、调整无犯罪记录年龄
新政规定,所有14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而原法案的规定为12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
新政放宽了对未成年子女的文件要求,简化了申请文件和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和优惠。
此次新政的推出,打消了众多投资人对成年子女身份的疑虑,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好消息;同时对追加申请人的问题和费用也都做出了积极的变化;对离境的要求也更加符合投资人意愿。这样的改变对马耳他国债投资居留计划来说是里程碑式的大胆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