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10年里,EB-5签证一直是最受中国富人青睐的移民美国方式。但该计划越受欢迎,中国富人及其家庭等待进入美国的时间就越长。而漫长的等待也为这些家庭带来了许多不便,尤其是那些想要让孩子在美国上好的学校的家庭。如果可以进行可盈利的额外投资,许多家庭宁愿投入更多的资金让家人更快进入美国。
虽然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加速EB-5申请的过程,但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一家公司的主管在几个月之内把家人带到美国。在等待EB-5永久绿卡获批的过程中,他们也可以享受绿卡持有者的大部分权利。这个方法就是让EB-5投资人申请额外的临时签证,而这种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
投资和就业签证应该根据申请人家庭的移民意向来考虑:
临时签证:临时签证申请人必须打算在一段时间后或在美国的活动停止后离开美国。这些类型的签证中,有些可以多次延期,有些则有明确的期限。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最终离开美国的打算。
永久签证:永久签证申请人必须打算永久留在美国。永久意图是以一个人在美国境内和境外居留的天数来衡量的。如果一个人想要通过实际居留的时间建立其永久意图,那么明智的做法是每年在美国境内待满至少180天。
双重意向签证:有少量签证可以让你申请临时进入美国,即使你打算到达美国之后在这里之后永久居留。这类双重意向签证可以让你快速登录美国,但你必须把它与永久意向类型的签证相结合来获得永久绿卡。最受欢迎的双重意向签证是H1B签证和L1A签证,常用来转换为永久绿卡的签证类型则是EB5或EB1C。
我们公司在与EB-5投资人接洽时了解到投资人对漫长的签证申请过程感到非常不满,并被告知他们宁愿多花钱让他们能够更快登录美国。这时,我们会选择用L1A签证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L1和H1B是就业签证计划。H-1B签证的配额在年度配额开放后就会被马上吸收。而L1签证的美妙之处在于其没有年度配额的限制。所以中国申请人不会陷入像EB-5那样的排期困境中。没有排期,申请人的L1签证审理非常快,申请人甚至可以申请加急处理。
L1签证的目的在于鼓励外国公司将业务扩展到美国,并允许他们将有特殊技能的主管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绿卡申请是为全家提交的。虽然公司主管是为其公司的美国分公司工作,但如果他的妻子想要工作,她也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他的孩子在美国上学也不需要支付国际生费用。家庭出入境美国也不会受到限制。
L1签证的另外一个美妙之处在于美国分公司是通过公司的资金获得(EB-5投资必须用个人的资金)。在国际商业行为中汇款的难度要比受货币限制的个人资金转移要容易的多。为了满足该计划的要求,外国公司必须购买一家美国公司的大部分股权。然后,公司可以派遣过去3年内在公司至少工作了一年的有特殊技能的主管到美国分公司。该主管必须行使决策职能,并且监管美国分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只监管经理级别的员工是不够的)。美国分公司必须签署空间租赁合约来进行美国公司的经营。公司还必须向移民局提交一份符合L1要求的商业计划书。
如果你已经进行了EB-5投资,但是对家人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登陆美国而感到不满,不妨考虑将L1A签证作为EB-5签证的互补方案:
L1A签证可以在3-4个月的时间内将家人带到美国。L1签证可以让家人获得临时绿卡,让他们在美国等待EB-5永久绿卡。在这期间你也将最终获得EB-5永久绿卡。你还有机会可以将更多的公司财富从中国分散到美国分公司。